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目录原则(2014年修订)(中大社科[2014]27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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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目录原则

(试行)

(2014年修订)

 

    一、凡收录进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目录(以下简称:重要期刊目录)中的刊物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等连续性出版物。

    二、根据期刊出版地域及语言,将期刊分为三类:境内期刊、境外外文期刊、境外中文期刊。

    三、根据期刊的影响,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分为两个级别:“一类重要期刊”(分为一A、一B重要期刊)、重要核心期刊。

    四、“一类重要期刊”的认定原则:

    (一)一A重要期刊的认定原则:

    (1)被SSCI、SCI之一收录的期刊并进入所在学科领域Q1(即期刊影响因子所在学科领域排名前25%,若在不同学科领域以最高排名为准)作为“一A重要期刊”;经院系学术委员会提出,并经校人文社科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的A&HCI收录的期刊;

    (2)对于境内期刊,经校人文社科学术委员会审议,共26种,详见《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一类重要期刊目录(境内中文期刊)》;

    (3)对于境外中文期刊,由各文科院(系)学术委员会提出,并由校人文社科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。

    (二)一B重要期刊的认定原则:

    (1)被SSCI、SCI之一收录的期刊并进入所在学科领域Q2(即期刊影响因子所在学科领域排名后25~50%,若在不同学科领域以最高排名为准),以及A&HCI收录的期刊,作为“一B重要期刊”;

    (2)对于境内期刊,经校人文社科学术委员会审议,共27种,详见《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一类重要期刊目录(境内中文期刊)》;

    (3)对于境外中文期刊,由各文科院(系)学术委员会提出,提交校人文社科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。

    五、重要核心期刊的认定原则:

    (1)被CSSCI(含扩展版、集刊)收录的重要期刊(列入黑名单期刊除外);

    (2)《新华文摘》、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、《光明日报》(理论版)、《人民日报》(理论版)(要求发表的论文在3000字以上);

    (3)对于境外外文期刊,原则上要求必须是匿名审稿并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,包括未进入一类重要期刊的SSCI、SCI收录的期刊;

    (4)对于境外中文期刊,由各文科院(系)学术委员会遴选并审议确定,并报社科处备案。

    六、重要期刊目录随CSSCI、SSCI、A&HCI、SCI目录的调整而自然调整。各索引新增收录的期刊,将自动列为重要期刊目录的相应类别。被各索引调整出的期刊,将自动从重要期刊目录中退出。

    具体论文类别的认定,以论文收稿或论文发表时各索引收录期刊目录为准。

    七、本目录原则的解释权在中山大学人文社科学术委员会。

    八、本目录原则自2015年1月开始实施。

    文件附件: 

文件 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一类重要期刊目录

文件 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核心期刊目录(境内中文期刊)